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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淑婷 - 學校公告 | 2022-05-09 | 點閱數: 90

(一)申請資格:戶籍或學籍設於本縣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具語文或數理資賦優異特質者。

(二)報名日期:符合申請資格學生於 111年 6 月 10 日(星期五)前向就讀國小提出申請。經就讀國小初審通過,由國小統一於 111 年 6 月 20 日(星期一)前向學生學區國中申請參加初選,並繳交初審通過資料。

(三)初選測驗時間: 111年 7 月 9 日(星期六)。

(四)複選測驗時間: 111年 7 月 23 日(星期六)。

其餘資訊詳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