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56
  • slider image 355
  • slider image 357
  • slider image 358
  • slider image 359
  • slider image 360
:::
公告 翁雅欣 - 學校公告 | 2021-09-26 | 點閱數: 206

說明:
一、依環境教育法第 19 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每年應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其中戶外學習應選擇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辦理。
二、本縣馬稠後環境教育中心於 109 年 11 月 2 日申請通過環境教育設施場所,「馬稠後環境教育中心」整合嘉義縣環境教育資源與能量,以嘉義縣鹿草垃圾焚化廠、荷苞嶼生態園區、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測站空間及資源成立馬稠後環境教育中心,場域資源涵蓋空、水、廢環保議題,可以供多元環境教育課程,作為嘉義縣推動環境教育課程的示範基地。
三、「馬稠後環境教育中心」預約網址: https://reurl.cc/43R84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