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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蘇佩君 - 學校公告 | 2020-11-19 | 點閱數: 35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6 月 2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564 73B 號令修正發布之「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 養改進措施」辦理。
二、為提升本縣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鼓勵現職教 師參與本土語文能力認證,以增進本土語文教學品質,就已 通過本土語文認證之國中小學現職教師予以獎勵。
三、為鼓勵本縣學生參與本土語文能力認證,提升學生本土語文 學習興趣,鼓勵學生多發展本土語文專長,針對通過本土語文能力認證之所轄公私立高(國)中、國小在學學生予以獎勵 。
四、申請及獎勵程序:
(一)符合本實施計畫規定之現職教師,請檢附認證證書(成績 單不予認定)或相關報名資料(申請部份報名費補助用) ,由服務機關本權責予以敘獎並協助提出報名費補助申請 (詳附件一及四)。
(二)以上敘獎請於各年度該級別本土語文能力認證考試寄發合 格證書後二個月內向服務機關提出申請,服務機關應於申 請截止日起一個月內造具教師敘獎清冊(詳附件二),並 檢附本土語文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影本給教學組,以函報縣府備查 。
(三)通過任一本土語文認證之國中小學生,請並檢附學生合格證書影本給教學組,以函報縣府申請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