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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9-09-10 | 點閱數: 798

主旨:轉知教育部「109 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訊息,請鼓勵個人或團體參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8 月 29 日臺教社(四)字第 1080125739A 號函暨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辦理。
二、凡具下列事蹟之一者,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
(一)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二)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三)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三、詳細資訊可上本獎項網站查詢: http://nlaward.mo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