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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9-05-09 | 點閱數: 412

 

轉知 108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安置訊息

 

若有意願提出參加鑑定並符合申請資格者,由導師蒐集名單後,於 5/17 星期五前備妥申請資料向特教組報名,將於 5/29 召開特推會審議。

詳細說明事項請參照附檔的簡章,以下簡略說明:

一、申請資格:
戶籍或學籍設於本縣之 107 學年度國民小學具備語文或數理資賦優異特質之應屆畢業生,且國中教育階段就讀本縣國民中學,經國小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具備資賦優異特質者(觀察推薦表達 40 分以上者始予以推薦 ),得依管道一(測驗方式)或管道二(書面審查方式)提出申請,其申請資格為:
一、申請管道一者,其學科成績頇符合下列標準:
(一)申請語文類資優鑑定者,國小六年級上學期國語、英語之學期成績皆需達「甲等」,且至少需有一領域達「優等」。
(二)申請數理類資優鑑定者,國小六年級上學期數學、自然之學期成績皆需達「甲等」,且至少需有一領域達「優等」。

二、鑑定費
( 1 )初選新臺幣 600 元(報名時繳交),完成報名手續後,除管道二書面審查通過,不得要求退費。
( 2 )持有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持有原住民身分證明者、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之子女或本人或各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身心障礙核定文號,初選免收鑑定費(請附證明文件影本)。
(3) 依教育部核定本縣 107 至 109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學校類型,就讀非山非市類型學校者,初選新臺幣 450 元;就讀偏遠地區(含偏遠、特偏、極偏)學校者,初選新臺幣 300 元。

三、測驗時間
測驗時間及地點:
( 1 )時間: 108 年 7 月 13 日(星期六)
( 2 )地點:嘉義縣民雄國民中學、地址:嘉義縣民雄鄉西安路 147 號。

四、承辦學校民雄國中 05-2262527 ,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