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六年級導師視學童需求知會家長,詳細簡章如附件
入學申請資格:
一、招生對象:
(一)未滿15歲之學齡學生經原申請轉介學校鑑定有下列各款原因之一者,因人數限制下,
依條件順序審核入學資格。
(二)招生範圍與條件:
1. 戶籍設於嘉義縣市之學生為優先招收對象。
2. 未設中介教育縣市的學生。
3. 符合一般國中學生就學年齡者。
4. 家庭經濟弱勢之學生優先招收。
(三)學生待遇:
1、經錄取的學生,一律住校,並享有公費。
2、學生寒暑假輔導課程期間,一律住校實施課輔暨才藝課程。(放假依學校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