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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 - 學務處 | 2015-03-19 | 點閱數: 310

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104 年 3 月 16 日經標政字第 10484000
710 號函辦理。
二、配合該局 104 年政風工作計畫,促進民眾對商品安全之認
識,防制不安全消費商品,保障消費者權益,培養學子良
善之品德知能,並強化政府廉能反貪與企業誠信之觀念,
特舉辦旨揭繪圖比賽。
三、活動內容摘要如下:
(一)主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二)參加資格:全國公私立國、高中及國小中高年級學生。
(三)參賽組別:國小中高年級組(含公私立國小三到六年級
)、國中組(含公私立國民中學)及高中組(含高職及
五專前三年)。
(四)比賽方式: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 1 件為限。
1、創作內容:以商品檢驗、防制不安全消費商品與廉政
反貪、企業誠信相關議題為範圍,自由發揮。
2、作品規格:以四開( 54x39 公分)畫紙參賽。繪圖材
料、畫具不拘,不得以共同創作方式參賽,不接受數
位作品。請詳細閱讀填寫報名表及同意書,並以迴紋
針夾於作品左下角,請勿黏貼。
3、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4 年 5 月 8 日止,以郵戳為憑,
逾時恕不受理。
4、收件地址: 100 臺北市濟南路一段 4 號,經濟部標準檢
驗局政風室收,信封請註明「繪圖比賽作品」。
(五)評審及獎勵:
1、評審:聘請國內美術專長人士及該局人員(該局人員
不超過評審人數 50%)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參賽者
對評審結果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2、評分標準:
(1)主題表現與創意占 40﹪。
(2)整體構圖占 30﹪。
(3)色彩運用占 30﹪。
3、獎勵方式:每組分設第一、二、三名各取 1 人,優選
及佳作獎若干人(視參賽作品數量及成績增減錄取件數
),獎項詳如簡章。
(六)注意事項:
1、獲獎作品由主辦單位於 104 年 6 月 2 日前上網公告,每
組第一、二、三名於該局進行頒獎,未到場領獎者、
優選及佳作者之商品禮券、獎狀另行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