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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蘇佩君 - 學校公告 | 2015-02-06 | 點閱數: 303

說明:
一、依據本縣 104 年 1 月 14 日語文競賽檢討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鼓勵各級學校加強語文教育,本縣每年均辦理語文競賽, 104 年度各項比賽之賽程時間如下:
(一)分區初賽:訂於 104 年 7 月 2 日(星期四)假各區承辦學校同步舉行(東區:竹崎國小,西區:大同國小,南區:和興國小,北區:溪口國小)。
(二)全縣複賽:訂於 104 年 8 月 25-26 日(星期二-三)假溪口國小舉行。
(三)全國賽:由新北市政府主辦,比賽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布。
三、下列事項攸關選手參賽之重要事項,請 貴校(單位)務必確實轉達知悉:
(一)鑒於 104 年度閩南語朗讀篇目公布時間約在 104 年 6 月,準備期間恐不足,爰此,初賽閩南語朗讀篇目為教育部 104 年公布篇目中擇定 2 篇抽 1 篇參賽,複賽閩南語朗讀篇目為教育部 104 年公布之 8 篇。
(二)全國語文競賽之代表,以縣賽各項第一名為原則,若第一名選手參與培訓表現不佳(或出席率過低),將由該項第二名或第三名選手中遴選參加全國語文競賽。
四、有關語文競賽種子教師指導培訓研習一節,將聘請具全國賽經驗之講師辦理進階課程,另邀請具有指導實務之教師辦理經驗分享,以理論與實務兼具、初階與進階並行之方式培訓,藉以爭取全國賽優良成績,相關實施計畫另案公布。
五、語文競賽選手培訓研習參與對象為縣賽獲得前 3 名選手,及縣賽獲得前 8 名之小五、國一、國二、高一及高二之學生,以儲備來年之參賽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