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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學校公告 | 2014-10-07 | 點閱數: 308

一、依據銓敘部本年 9 月 29 日部法二字第 1033882962 號書函辦理。
二、茲以中選會業於本年 8 月 21 日發布旨揭選舉公告,並於本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5 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竣事,各機關人員於選舉期間,除應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外,依銓敘部 99 年 12 月 8 日部法一字第 09932748721 號函規定,公務人員不宜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噗浪等社交網站,從事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相關網路行為,亦不得利用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加入公職候選人之「臉書」或「噗浪」之會員,或支持特定之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各機關人員亦應確實遵守。

三、又為利各機關對個案行為適法性之判斷,銓敘部已將中立法相關釋示、問答集等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供各界查參,如有需要請自行前往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