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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校園人權環境指標

自訂頁面 / 2025-04-15 / 點閱數: 506

「友善校園人權環境指標」
(一)國小:國小班級數在 12 班以上四至六年級各年級抽測 2 班學生。
(二)國小學生家長: 國小班級數在 12 班以上四至六年級各年級抽測 2 班學生家長,各班家長參與人數不拘。
(三)全校教師及行政人員。
本案採線上方式,請教職員、學生及家長於 11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依抽測對象之身分別完成下列表單填報(請以 Google Chrome 瀏覽器開啟):


(一)學生:https://forms.gle/NpuyyeS9VSE4M4zC6


(二)家長:https://forms.gle/242gzjdXyJ6mAtKcA


(三)教師及行政人員:https://forms.gle/KFqWgZ25DLVs4W2w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