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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洪士育 - 學務處 | 2017-09-15 | 點閱數: 474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6 年 9 月 8 日教體署學(三)字第 1060028863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訂於本年 12 月 2 日與 9 日於南北兩地分別辦理,期藉由經驗分享及交流,強化適應體育師資培育、提升專業知能與課程教學方法,希冀保障身心障礙學生運動參與權益,達體適能提升之目的。
三、檢附本研習計畫,請有意願者參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