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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19-04-22 | 點閱數: 456

一、 本案題材以「祖孫互動傳真情」等相關活動為主軸,內容
由學童與祖父(母)合照,呈現感人及溫馨逗趣等畫面型
態為題材,另撰寫與祖父(母)互動生活體驗的文章為內
容。
二、 交件期限:自 108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一)起至 108 年 6 月 6 日
(星期四)止,作品送達以郵戳或親自交件日期為憑(交
件地點: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 9 號─祥和國民小學
收)。
三、 詳細辦法請見附件,各組最多三件,請於 05/27 下班前送至學務處,若超過三件則進行初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