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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組 - 學校公告 | 2014-09-22 | 點閱數: 353

說明:

以辦理創造能力、領導才能、其他特殊才能(
例如肢體動作、工具運用、電腦、棋藝、牌藝等)等區域性
資賦優異教育性質的課程或活動。
參加對象:(一)通過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
會鑑定之國民中小學資賦優異學生。(二)在創造能力、
領導能力、及其他特殊才能具有卓越或傑出表現者,並經
專家學者指導老師或家長觀察推薦者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
員會得就符合報名資格者之推薦表擇優錄取。

各位老師若有符合資格學生請提出

詳細辦法請參閱附件